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规划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蓝图。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对推进依法治省作出了全面部署。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要 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第一,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无论是个人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发自内心地认同、信赖、遵守和捍卫法律。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 用法,不仅要重视学习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而且要重视法的原则和精神等法治思维能力方面的学习培养,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使之成为一种自觉。要树立合法性思维,善于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做决策、定政策要体现法治要求,化解矛盾、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做到一切依法按规办事。要摒弃对抗性思维,善于在 依法合规和开拓创新中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做到既依法合规、又快速高效地推进工作。
第二,要坚持依法按规办事。依法治国落实到基层就是要按规办事。近年来,我们注重制度建设,先后实施了人事管理、全口径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 理、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投融资、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千方百计把权力交给群众、交给市场、交给制度、交给集体,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有效地把人为的、主观的空间降到最小,把客观的、制度的因素无限放大,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下一步,我们将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清理,制度滞后 的及时完善,没有制度的及时制定,增强制度的有效性,实现制度全覆盖。重点是加快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的执行,加大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各级干部依 法办事、按规矩办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履职用权,维护法律和制度的权威。
第三,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群众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动依法维 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分级开门大接访,搭建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三级平台,对信访件实行首问负责、签单销号,努力把矛盾化解在 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我们推行“双向问责”,既强化“主体负责、属地负责、分工负责、分管负责”,严格对干部问责,又注重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有力规 范了信访秩序。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等机制,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对当事人合理合法的诉求,及时妥善解决;坚持“依法、按规、据实、公平”的原则,加大信访积案的清理处理力度,决不肆意突破法律底线,决不搞“花钱买安”,改变人们信访不 信法、信关系不信法的错误观念,切实让群众信服法律权威。
第四,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一个地方最基础的环境,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当前市场环境中还不同程度存在着不正当竞 争、市场垄断、强买强卖、侵吞国有和集体资产等不法行为,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败坏了社会风气。我们要把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作为基本职责,大力弘扬新风正气,鞭挞歪风邪气,引导群众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创造幸福美好生活,让马鞍山这片土地充满公平正义,让生活在马鞍山的每一个人过得有尊严。营造公平 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重点工程保平安活动,对阻挠施工、强拉强卖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做到“零容忍”。 加强招投标市场建设,进一步净化市场行为,努力形成充分竞争,实现“不找市长找市场、一切交易由市场定价”“买家卖家事先互不认识”“能办的事不找人也能 办成、不能办的事找人也办不成”的目标。
(作者系中共马鞍山市委书记)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