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委法律顾问制度

访问次数: 1516                        发布时间: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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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等专业领域的5位专家,1216上午从省委书记张宝顺手中接过沉甸甸的聘书,开始担任省委法律顾问。这标志着安徽省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为第一家。

  今年上半年,省委启动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首批聘任的5位省委法律顾问皆为我省法学界精英,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务经验。根据省委办公厅制定的省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省委法律顾问聘期3年,履行6项工作职责:向省委提出地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为省委研究立法规划、重要法规草案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根据需要参与省委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为省委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本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对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法 律服务;就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省委组织的理论学习中有关法律知识的授课;办理省委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根据工作规则,省委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应当以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的方式为主,书面法律意见应当一事一结;提供口头法律咨询意见的,事后应及时形 成书面法律意见,交省委办公厅法规工作机构存档。省委法律顾问履行职责要遵守相关规定: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按照规定签署保密协议;与承办的法律服务事项有关联或者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以省委法律顾问身份,从事与省委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等。

  法学界专家普遍认为,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委法律顾问制度,充分表明安徽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必将对法治安徽建设产生深远影响,在安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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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张宝顺颁发聘书并讲话

 

省委书记张宝顺向5名首批省委法律顾问颁发聘书。记者徐国康摄

  1216日上午,省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省委书记张宝顺颁发聘书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唐承沛主持仪式。5名首批省委法律顾问、省委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部分中央驻皖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张宝顺在讲话中首先对接受聘任的省委法律顾问表示祝贺和感谢。他说,建立省委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举措, 是提高省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的必然要求。省委要带头增强法治意识,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外脑作用,确保作决策、抓工作都于法有 据。要在实践中探索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使这项制度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不断提高省委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能力。

  张宝顺指出,省委法律顾问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立足省委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省委依法执政提供有力保障。要围绕省委重大决策,认真 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保证各项决策依法合规。要围绕提高立法质量,为省委研究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重要法规草案提供咨询意见,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人民意愿。要围绕完善党内法规,积极参与省委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审查把关,提高党内法规的约束效力,推 动从严管党治党落到实处。要围绕推进改革发展,多提意见,多想对策,帮助省委运用法律手段破解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张宝顺要求,省委各部委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用好省委法律顾问队伍,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政策、出台文件的前置程 序,主动向法律顾问咨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联络服务,认真研究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省委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仪式结束后,张宝顺同省委法律顾问亲切交谈,希望他们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为省委各项工作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省委法律顾问一致表示,决不辜负省委的信任和重托,定好位、履好职,讲政治、守纪律,勤学习、提能力,为建设法治安徽贡献智慧和力量。

  为规范省委法律顾问工作,省委办公厅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法律顾问的资格条件、聘任程序、工作职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省委法律顾问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讯员宗禾 记者 吴林红)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