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积极部署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14年年度报告有关工作

访问次数: 813                        发布时间: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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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皖编办[2014]124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14年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淮南市编办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

组织全市编办系统认真学习,对年度报告时间、登记机关审查的内容和方式、工作程序等一一进行强调说明,特别是新增加的主管部门保密的审查工作,及诚信“黑名单”等相关内容。并已经发文转发至全市各事业单位,同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编办网站及市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公告,加大宣传力度。要求2015331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在淮南市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上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不再作出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决定,取消年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也不再粘贴年检合格标记,统一换发有效期为5年的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