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办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公布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市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43项,保留行政 审批项目94项,转变管理方式项目57项,合并项目34项,取消项目8项,下放管理层级项目21项,冻结项目14项。与2013年清理结果相比,保留的原市级审批项目从148项减少到94项,精简幅度为36.5%。
通知指出,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实施工作质量。对承接、保留的审批项目,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和高效便民原则,继续实行“两集中、两到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内部流程、减少前置条件和压缩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布并严格实施。
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取消、下放、转变管理方式和冻结项目的工作衔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变相继续实施审批; 下放管理层级的审批项目,要加强对承接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实现从行政审批向一般管理和主动服务转变;冻结的审批项目,确需重新实施的,由实施单位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启动。(阜阳新闻网)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