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会上,芜湖市编办副主任刘天魁介绍了“三定”工作的总体要求、范围、内容、组织实施等事项,重点讲解了职责界定和规范表述、内设机构设置及名称、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核定、草案报批流程、审核工作任务分工等,并对“三定”规定草案的内容、格式以及时间安排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芜湖市编办主任章世海强调,“三定”工作是组织实施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掌握“三定”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以及方法步骤,确保“三定”规定不偏离改革的方向;切实加强沟通协调,搞好配合协作,相关部门就有关问题可与编办先行沟通,力争一些问题在形成草案前达成一致意见;对涉及部分职责划转的问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应积极主动相互进行沟通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要明确责任和时间要求,在研究起草“三定”草案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亲自审核把关,切实担负起责任;涉及职责调整、机构设置等重要问题,要召开会议研究,广泛征求建议意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统筹兼顾,确保质量,精心起草“三定”规定草案;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集中人力、精力、时间,把握时间节点,加快节奏进度,在动员会后及时将“三定”规定草案报送至市编办。(芜湖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