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弋江区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正式公布

访问次数: 1175                        发布时间:2015-02-16

[字体: ]

推行区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性政府的要求,也是弋江区政府转变职能和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自20141216日工作启动以来,经过自查自清、集中审核、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网上公示等环节,弋江区拟订区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流程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215,弋江区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正式对外公布。

弋江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职权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精心谋划部署,全面梳理职权,科学规范审核。清理后,全区各单位权力事项由1967项减少了675项,保留1292项(其中共性权力10项),精简34.32%。在保留的权力事项中 :行政审批69项,行政处罚983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给付22项,行政强制32项,行政确认21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规划4项,其它权力154项。

下一步将对区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结合我区实际,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并结合“一库四平台”建设,逐步将行政权力纳入网上运行,强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