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出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谈话制度

访问次数: 627                        发布时间: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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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延伸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充分运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促进领导干部改进作风,认真履行职责,近日,歙县县委研究出台了《歙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谈话制度》,并印发到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制度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原则上在一个月内,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向审计谈话对象发出书面审计谈话通知书,谈话由专职县委副书 记牵头,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共同参加;依据县审计局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分别对不同的审计谈话对象进行激励谈话、警醒谈话或诫勉谈话;谈话对象和接任领导干部要在谈话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谈话心得、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审计局,并抄报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委组织部。

  领导干部审计谈话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加大了歙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同时对审计部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地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黄山新闻网)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