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审制

访问次数: 680                        发布时间: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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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昨日消息,41日起,合肥将在全市停止收费许可证核发。

  据了解,自201511日起,合肥全市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自201541日起,在全市停止收费许可证核发工作。201512月底前,各有关单位须将收费许可证正、副本统一收缴,交同级价格部门清点登记注销。

  根据要求,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审制度后,各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中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须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文号)、价格监督电话(12358)等内容。 ( 记者邱青青)

 

    信息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