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内禁止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
◎禁止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等水污染严重的小型项目
◎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保护区范围的大小,事关巢湖流域发展与保护。
新修订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于去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巢湖流域水环境实行三级保护。巢湖湖体、巢湖岸线外延
通知明确,充分考虑入湖污染物通量及水量,将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丰乐河、杭埠河、白石天河、兆河、柘皋河、裕溪河9条主要入湖河流纳入保 护区划定范围,其余入湖河流暂不纳入。以行政村(社区)为划定单元。行政村(社区)跨一、二级保护区的,划入一级保护区名录;跨二、三级保护区的,划入二级保护区名录。
根据条例,水环境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等水污染严重的小型项目;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 品。二级、一级保护区要求更加严格,其中,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禁止从事网箱养殖;禁止设立畜禽养殖场等。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