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访问次数: 2739                        发布时间: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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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编办机党〔20154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五化五提升”活动,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读书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今年4月,以“书香机关、引领阅读”为主题,继续开展第六届“读书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一月一处推荐一本书”活动。从4月到12月,各处按月份顺序分别推荐介绍一本书,于当月20日前书面告知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统一购发干部职工。具体推荐顺序为:(4月)综合处、(5月)权力运行监管处、(6月)党群政法处、(7月)政府处、(8月)市县处、(9月)事业处、(10月)督查处、(11月)登记处、(12月)机关党委(人事处)。

2.继续开展“每周佳文”活动。机关党员干部坚持每周在省编办网站“理论研讨”栏目阅读“每周佳文”,各党支部向“每周佳文”栏目推荐好的文章供大家阅读。

3.组织参加“读书月”活动主题报告会。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代表参加省直工委举办的第六届省直机关“读书月”主题报告会,聆听知名专家学者作读书主题报告。

4.参加“我与名著有约”读书征文。3月中旬至9月中旬,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直工委与《新安晚报》联合开展的“我与名著有约”有奖读书征文活动。围绕给自己带来深刻影响的中外经典名著,畅谈阅读启迪和人生感悟,以此激发读者对经典名著的强烈阅读向往。征文以电子投稿方式同时发送至《新安晚报》电子邮箱3111690767@qq.com和省直工委宣传部电子邮箱szgwxcb2015@163.com,并在稿件左上方注明“‘我与名著有约’读书征文”字样。

5.组织参加“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荐人员参加省直工委于4月下旬或5月上旬举办的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活动。

6.积极参与“经典图书漂流阅读”活动。创新读书活动形式,4月上旬至9月下旬,支持鼓励机关干部职工参加省直工委与省图书馆联合举办的“经典图书漂流阅读”活动,在图书互换中体验阅读乐趣。

7.继续参加“书香伴我行”游园活动。423“世界读书日”前夕,继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直工委举办的“书香伴我行”游园活动,现场参观大型书市、公益捐书及图书“漂流”放漂仪式,积极参与知名作家签售、书法家书写读书格言和有奖猜书谜等活动。

“读书月”活动是开展“五化五提升”活动,提升广大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的具体举措,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要通过“读书月”活动开展,营造浓厚的读书学习氛围,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做到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要注重学用结合,积极转化读书学习成果,不断提升能力素质,更好履行岗位职责。

 

 

安徽省编办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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