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省编办近期组成2个督查调研组,对全省各市、县(市、区) 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调研内容
省政府《关于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2014〕2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4〕47号)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调研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审核公布进度情况。
2.做法成效:开展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的经验做法、成效、特色及亮点。
3.问题建议: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公布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以及进一步改革完善的意见建议。
二、督查调研方式
1.开展自查。各市要按照督查调研的内容和重点,认真深入开展自查,全面梳理市县两级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总结相关工作亮点成效,查找问题不足,提出工作建议以及落地生效的安排措施等,形成自查报告。
2.实地督查。督查调研组将采取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调研。
三、督查调研安排
督查调研于
第一组,督查调研合肥、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第二组,督查调研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市。请各市编办确定1名联系人,于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