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16个县获评“全国法治创建先进”

访问次数: 709                        发布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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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省依法治省办获悉,全国普法办通报表彰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省此次有合肥市包河区、淮北市杜集区、涡阳 县、宿州市埇桥区、怀远县、阜阳市颍东区、凤台县、天长市、霍山县、含山县、南陵县、郎溪县、铜陵县、青阳县、怀宁县、黄山市屯溪区共16个县(市、区) 获此殊荣。

近年来,我省各地以法治创建为重点,按照法治安徽建设纲要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法治安徽建设新突破, 大大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各地积极探索法治创建的创新模式,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全省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发展。在抓好学法用法、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水平及能力的同时,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的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发挥各 类法治文化载体和普法阵地作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了法治创建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夯实了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建设基础。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