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银监局出台指导意见 16条措施支持皖北发展

访问次数: 568                        发布时间:20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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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银监局出台《关于银行业支持皖北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符合政策精神、具有地方特色、补短板促完善三项原则,明确6大项 16条措施,督促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皖北经济发展实际和自身特点,准确定位、错位竞争、差异发展,形成对皖北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支持合力,促进皖北地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指导意见》指出,选定蚌埠、宿州和濉溪、太和、利辛、凤阳、寿县等“25开展落实信贷资金回流监测工作,力图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推 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邮储银行、徽商银行等省级机构,向皖北地区倾斜信贷资源。 2015年至2020年期间,力争皖北地区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地方经济增速,涉农贷款年均增速高于全省涉农贷款增速2个百分点以上,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持续高 于各项贷款增速,存贷比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在人力资本集聚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2015年至2020年皖北地区银行业高管交流规划,有序推 动高管人员派任、上挂以及横向交流。在技术支持集聚方面,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与移动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新型银行信息系统。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发展皖北现代农业的支持力度,着力完善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有序做好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单列涉农信贷计划,确保涉农信贷总量持续增加。重点推进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等创新业务,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有核心竞争力、长期能够盈利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不简单压贷、抽贷、断贷。加强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 设,广泛布设ATMPOS机等金融电子机具,力争3年内实现皖北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等。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