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近几年来,我省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惩防体系建设考核、省管干部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协调运作,有效地整合了 考核力量和资源,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是我省探索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制度成果。2014年度的“三项考核”工作,是省委“两个责任”考核办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次考核工作,首次实现了省辖市、省直单位、省属高校以及省属国有企业全覆盖,与前几年的“三项考核”工作相比,要求更 严、时间更紧、标准更高、责任更大。参加今年考核工作的人员,一定要强化做好考核工作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确保“三项 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会议强调,各考核组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三项考核”工作的具体方法和要求,把握好时间进度,力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认真搞好述职述德述廉,切实做好民主测评和评议工作;突出考核重点内容,力求准确作出评价;写好考核报告,适时进行反馈通报。要精心组织实施,严守工作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 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圆满完成省委交办的考核任务。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