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指导意见》明确,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在已经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运行的25个统筹地区开展试点,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是借鉴发达国家医疗保险管理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开展的积极探索。”省医改办相 关负责同志介绍,首先是将政府经办基本医疗保险职能,交由商业保险机构负责,将医保管理职能和经办职能分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同时加强诊疗行为监管,利用商业保险机构专业的管理能力和健全的组织网络,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控制和评价,审核监管医疗机构服务方式和收 费,控制成本,有效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并且能够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试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建立以服务水平和参保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商业保险机构履行合同、经办服务等情况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与支付给商业保险机构的经办费用挂钩,有利于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高经办服 务能力和水平,为参保群众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医疗保险服务。
据了解,我省试点工作从今年7月1日开始,到
今年初,我省被确定为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推进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改革是我省综合医改试点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我省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为突破口,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在全国尚没有先例。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