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鞍山市编委会研究通过了市政府各部门“三定”。在本轮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中,市编办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着力优化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严控机构编制,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多措并举保障各部门“三定”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及时启动,加强指导,确保“三定”工作顺利开展。在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下发后及时启动部门“三定”工作,并牵头举办了专题培训会。从“三定”定什么、怎么定、时间和程序等方面,对各县区编办主任、市政府各部门“三定”工作具体参与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为后期各部门“三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认真研究,严格把关,确保“三定”规定准确有效。市编办将全办人员不分科室进行集中统一调配使用,成立了三个组分别对接市政府各部门和三县三区指导开展“三定”工作,各组主动协调联系、上门服务,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按时按质完成“三定”方案的起草上报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加班加点,对各部门上报的“三定”方案逐条逐款进行研究讨论,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各部门“三定”规定准确有效。
三是加强沟通,突出特色,确保“三定”规定切合实际。各部门“三定”初步意见形成后,市编办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市政府各部门,征求各部门意见。对各部门提出的关于职责、机构、编制等调整意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积极稳妥,做到优化组合,探索“大部门体制”,理顺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各机构之间的职能关系,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并结合国家和省相关部门“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建设成果以及市政府各部门现实情况,切实做好调整和解释工作,确保了“三定”规定更加符合部门工作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