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的印发,标志着马鞍山市新一轮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在本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马鞍山市始终将改革创新作为基本工作思路,以将简政放权进行到底的决心,稳步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在厘清部门职责、严控和动态调整机构编制、推进配套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善于联系,结合权责清单厘清部门职责。充分利用市级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成果,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厘清部门职责,进一步调整相关单位行政审批事项,促进职能转变,着力将简政放权向纵深推进。此次机构改革“三定”工作中,共梳理出169项职责调整事项,其中涉及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食药监局等多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取消、下放、上收以及其他行政管理职责的调整。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合理界定部门之间职责分工,确需要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和协办单位,最大限度地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的问题。比如,结合已公布的市级权责清单厘清了市发改委与市经信委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初审职责的相关权力边界问题。
勇于探索,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新模式。以本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编制管理新模式,建立覆盖市直党政群各部门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充分释放改革的功效,向改革要编制,即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首先按比例核减市直各部门行政编制,其次核减涉及整合部门的相同岗位编制,再利用核减收回的编制实行编制动态调整。
坚守底线,严控政府机构限额与领导职数。根据规定,我市政府工作部门限额为32个,本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严格遵守上级规定,坚守底线,严控政府机构个数,通过对部门进行整合优化,最终确保部门机构数在省规定限额内,并且严格按省政府251号令规定核定各部门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在现有总量内核定。另外,在各部门内设机构设置不突破现有总量的前提下,鼓励探索实行大科室制,如物价局并入发改委,内设机构由22个整合为16个。
统筹兼顾,同步推进配套改革。在扎实推进本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同时做到统筹兼顾,同步推进相关配套改革。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将行政类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上收机关,转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不增加部门行政编制。推进综合执法,按照一个部门只设一个执法机构的原则,整合合并部门的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