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八项举措推动乡村教师发展,包括提高生活待遇、统一编制标准、职称评聘倾斜、促进流动等等。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教育部多次就乡村教师的问题发文、出政策,但由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文还比较罕见。
此次《计划》提出,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为达到上述目标,《计划》提出八项举措,其中“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被放在显著位置: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并依据 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各地要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各地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此外,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的,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要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职称(职务)评聘要向乡村学校倾斜,乡村教师评职称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 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并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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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教职工编制将统一标准落实乡村教师待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要求改进乡村教师评审标准,不做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并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昨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表示,在乡村教师的待遇问题中,依法保障乡村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是重点之一。
要求依法缴纳公积金及社保
许涛称,当前,我国乡村教师约有330万人,他们为乡村教育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但也面临“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待遇问题,为此,《计划》提出多个措施,包括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并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 准,“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
许涛称,《计划》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从教30年将获国家荣誉证书
《计划》还提出,由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
许涛称,这是我国首次在乡村教师中开展这项工作,“前两天,国务院、中办已经开会,开始研究相关政策。”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将对支持计划进行专项督导
许涛说,他们会马上和各部委商量出台分工实施方案,落实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教育部内部,各个司局也要分工,出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
由于《计划》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许涛称,就要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今年年底前,各省(区、市)须上报各自的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许涛说,国家有关部门还将组织开展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新京报)
信息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