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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省政务服务中心经国家标准委批准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试点以来,我省连续3年开展标准化“建设年”“实施年”和 “提升年”主题年活动,建立适应省政务服务中心实际需要的标准体系,并制定涵盖行政审批服务每一事项的标准,做到有标可依。标准体系包含标准2313项, 其中通用基础标准44项、服务提供标准2224项、服务保障标准31项、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14项。省政务服务中心主导制定26项政务服务地方标准,统一 全省政务服务形象标识,并将标准化建设延伸到全省各市、县(市、区)中心,拓展到镇(乡)、村两级,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网络,促进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树立了安徽政务服务品牌新形象。
为让标准落到实处,省政务服务中心采用多种形式对标准进行宣传贯彻,使标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该中心全员参训率达95%以上。在试点中,我省 还突出标准引领作用,所有省级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进驻中心。在标准引领下,截至去年底,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环节减少四分之一以上、承诺时限压缩五分之一以上,平均实际办理时间从17.4个工作日下降到7.5个工作日。(记者 桂运安)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