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政

访问次数: 543                        发布时间: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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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公布实施。到2020年,全市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5张以上。城市社 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合肥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提升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水平

  据了解,根据该《办法》,今年年底合肥城市养老机构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所占比重达到60%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全市城市社区和半数农村社区。

  合肥将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补助标准,将日常运营补贴从每张床位每年1200元提升至2400元。其中,收住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给予每张床位每年3600~7200元运营补贴。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与此同时,合肥将实行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市级按照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政府向社会办养老机构购买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城乡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据了解,对于符合条件的标准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合肥继续实施资金扶持政策,给予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同时,每年给予3万元日常运营补贴。 对于纳入农村幸福院建设计划的,将按照省补农村幸福院补助标准执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办法》也规定将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向县域延伸

  自201310月起,合肥向市区三类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至今已为近万人提供了348.3万人次的服务。

  根据该《办法》,今后合肥会将该项惠民工程向县域延伸。县()城关镇70周岁以上低保、空巢(无子女)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将享受10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评估制度

  此外,《办法》提出,合肥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社会组织或机构,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评估工作。

  据了解,2015年,合肥将在实施民办养老机构等级评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评估的基础上,把公办养老机构评估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评估体系,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过程、服务结果进行全方位评估,掌握养老服务开展情况,及时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合肥在线-合肥日报)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