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市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严控机构编制

访问次数: 1151                        发布时间: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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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改革举措。近日,海门市专门出台了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

到目前为止,海门市将3大类62个项目确定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3大类分别是:第一类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行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项目,包括公文印刷、后勤管理、公车租赁、系统维护等。第二类为政府部门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项目,包括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法律咨询等。第三类为增加国民福利等的一些特定对象,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海门市编办将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重要手段,新增的社会公益服务事项,能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可由社会力量承担的,不再新设事业机构,不再核定机关行政附属编制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编制。如对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的采集、市政及环卫等岗位原则上不予核编,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做到政府花钱办事不养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压缩财政供养人数和机构规模,努力实现机构编制以及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的。(江苏海门市编办  陈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