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纪委通报三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相关领导被追责

访问次数: 1783                        发布时间:201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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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出现问题被追责,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领导或者党组也要承担责任。昨日,亳州市纪委发布通报,对3起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而被追究责任的典型问题进行了曝光。

  曝光:下属出问题,领导要担责任

  通报称,涡阳县马店集镇卫生院院长吴言举,收受他人现金25000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公吉寺镇卫生院院长龚保峰,收取他人现金和购物卡折计12000元,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折计3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龙山镇卫生院院长胡艳、石弓镇卫生院院长陈喜灵,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由于涡阳县原卫生局下属4个乡镇卫生院院长违纪问题,涡阳县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卫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洪影调离岗位,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卫生局党组通报批评的处理。

  通报还称,20155月,亳州市谯城区交通局副主任科员李静驾驶区交通局公务车辆,接送其孙女上学、放学,公车私用。谯城区纪委给予李静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谯城区交通局党组通报批评的处理。

  2014年,蒙城县中医院院长丁怀顺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蒙城县原卫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陆红岩作为分管领导,没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监管严重缺失,负有领导责任。蒙城县纪委对陆红岩实施责任追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回应:追究领导责任没必要遮掩

  曾在陆红岩手下工作过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陆红岩已退二线,原卫生局也合并到卫计委,对老领导受到的处理,不便发表意见。蒙城县卫计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则称不认识陆红岩,不便表态。

  记者随后致电亳州市谯城区交通局办公室,询问如何看待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通报批评。接电话男子称不知道通报批评这事,不愿发表意见。

  昨日,亳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告诉记者,纪委过去处理个人违纪案件时,也曾对其所在单位党组或负责领导责任的领导进行过处理,只不过未 公开,追究领导责任没有必要遮掩,这次是亳州第一次集中进行曝光,让处理透明化。该负责人强调,通报典型问题查处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主要是为了发出强烈信号,让一些领导引以为戒。(新安晚报)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