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开列干部选任“负面清单” 违者一律不得提拔

访问次数: 647                        发布时间:20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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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池州市委研究出台干部选拔任用不得有九种情形规定,列出了九个方面的负面清单,规定干部若出现清单中的不当行为,一律不得提拔或先予暂缓使用,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负面清单结合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聚焦干部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列出不得提拔或先予暂缓使用的九种情形,包括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公开发表不当言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规定的;作风不实、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等。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此举有助于教育党员干部哪些绝对不能做、哪些坚决不可为,让干部远离雷区,不越红线,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投身改革发展大局。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