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颍州区围绕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多措并举开展区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一是明确清理对象。主要清理当前区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阜州政秘〔2013〕62号)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2014年以来法律、法规、规章新增和市政府下放区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明确清理原则。坚持法定原则,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须具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坚持精简原则,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更好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作用的要求,尽量减少审批管理方式,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自律管理、政府部门采用事中事后监管能解决的,原则上不再实施审批;坚持规范原则,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名称、提交要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文书格式等,方便申请人办事。
三是明确清理程序。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对本单位实施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提出保留、转变管理方式、取消或冻结的意见,报请区政府研究确定。目前,经清理并经区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保留70项区级行政审批项目、转变管理方式的区级行政审批项目8项、取消3项区级行政审批项目、冻结1项区级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市下放区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2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