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出台2015年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访问次数: 691                        发布时间:2015-08-17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日前,滁州市制定出台了《滁州市2015年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根据《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并结合滁州市实际,滁州市《目录》扩大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确目录范围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和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项目。凡纳入目录范围的服务项目要遵循“规范流程、政府采购、合同约束、全程监管、公开信息”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限额标准以上的购买服务,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规范操作流程,严禁暗箱操作、豪华购买、层层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