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新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许多行之有效的巡视工作方针和经验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将使巡视这把“利剑”更准、更快、更灵活。
巡视内容更加精确:紧盯违反“六大纪律”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突出表现为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 着力”,即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中心开展巡视监督,着力发现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政治纪律、选人用人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对巡视内容作出较大调整。
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要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巡视进度和节奏加快:“全覆盖”成“刚性”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巡视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将“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明确写入“总则”。“全覆盖”成“刚性”要求,巡视工作的进度和节奏将会切实加快。
条例还对巡视对象作了重新界定,扩大了巡视范围,在中央巡视组对省区市“四套班子” 开展巡视的基础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 及其成员”纳入中央巡视范围,并对省一级巡视对象和范围作出相应规范。
巡视方式更加灵活:组长“一次一授权” 专项巡视常态化
早在2013年,首轮中央巡视就改进方式方法,开始探索实行“三个不固定”——组长 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自此,巡视组组长摘下“铁帽子”,实现了一次一授权。今年以来,一大批有经验的办案人员充实到巡视组,进一步提高了巡视质量和水平。为使这一有效的创新举措转化为党内法规制度,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同时,这次修订明确将“专项巡视”写入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 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这就把巡视从程序、时间、对象等固化模式制约中解放出来,使党内监督不留空白、让心存侥幸者感到震慑常在。
(吕莎莎根据新华网相关稿件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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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问责 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巡视工作条例》解读之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日前公布。为了进一步了解新条例的亮点和特点,深入学习把握条例新精神,本报记者采访了条例起草组的有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解读。
这位负责人指出,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不同的责任主体,责任被具体化,强化了问责条款,为构建巡视工作责任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巡视工作责任体系的核心是落实“两个责任”,重点是明确“三个责任人”。“两个责任”,是指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三个责任人”,是指党委书记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 的第一责任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党委承担巡视工作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既是领导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
落实责任,首先要明确责任主体。条例明确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党委承担巡视工作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既是领导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对巡视工作,党委要坚决负责,主要领导要带头尽责,班子成员要积极担责。党委“一把手”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配合“一把手”落实好巡视各项工作。
就中央层面来说,每轮巡视结束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都要听取巡视情况综合报告,习近平总书记每次都发表重要讲话。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各巡视组进行移交、反馈等工作。这都是党委承担主体责任的重要表现。
按照中央要求,各省区市也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把中央对改进巡视工作的要求落到履行主体责任之中,有力发挥省级巡视的基础作用:
——建立了省区市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机制。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分析形势作出部署,从而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强化了党委对巡视工作的领导。
——建立党委“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机制。“五人小组”是省一级党委常委中最核心的五位领导同志,由他们听取巡视汇报,对重要问题处理、重要成果运用、重要线索处置提出具体要求,可以使党委在反腐败的部署、决策上,速度更快、力度更大。
——建立党委书记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的讲话报备制度。根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五人小组”听取领导小组巡视情况汇报时,省区市党委书记的讲话要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备。
以上这些措施,都具体强化了党委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各地巡视工作明显得到加强,从而真正实现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为形成全国巡视“一盘棋”的战略态势奠定了坚实基础。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担负组织实施责任,巡视组肩负发现问题的监督责任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配置,事关巡视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从巡视工作实践需要出发,条例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目前,一些地方原本由省委书记、副书记担任组长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均已调整,实现了组长由同级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组织部部长担任。这样配置,既有利于突出巡视主业,始终专注“四个着力”,发现问题,也有利于纪委、组织部门的日常协作。
落实巡视监督责任,巡视组责无旁贷。历次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都一再强调巡视组要切实肩负起发现问题的责任,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条例对巡视组失职、渎职的情况明确规定了追责条款。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巡视组拓展监督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巡视检查“两个责任”中,通过巡视监督,面对面传导压力,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坚守 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巡视组坚持发现问题不动摇,敢于动真碰硬,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腐败、纪律、作风、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为中央判断形势、决策部署提供了重要参考,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方面发挥了重要平台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明确巡视工作的成果运用责任和整改落实责任
巡视工作成效关键体现在成果运用上。条例对成果运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纪律检查机关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责成相关纪检监察室优先办理,及时研究提出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处置意见。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明确具体的,要及时研究提出纪律审查意见。对巡视移交事项办理情况,纪委要在规定时限内向巡视办反馈。
——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办理和组织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巡视办反馈。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档案造假等选人用人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抓紧核实查办,典型案例要公之于众,形成震慑。把巡视和从严治吏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干部工作运用巡视成果的制度机制,将巡视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促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乱为、为官不为等问题。
——其他有关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专题报告,要结合部门职责,研究提出处理措施,特别是对一些共性问题的建议,要综合运用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工作中,发挥巡视的治本作用。
巡视整改落实是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条例规定:“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整改环节着重要完成以下几个步骤:
——实行签收制。巡视组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时,直指问题,不加遮掩,让被巡视党组织在“红脸”“出汗”中强化责任意识。同时,请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收向本人和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稿,把责任压给他们,促进尽职尽责。
——落实“双责任”。被巡视党组织要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党委(党组)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
——实行“双报告”。被巡视党组织报告整改情况报告;同时,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有针对性抓好反馈意见落实、做好班子成员相关工作等履职情况报告。
——监督“双公开”。整改情况既要在被巡视地区、单位进行通报,又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
以创新为动力实现巡视全覆盖
——《巡视工作条例》解读之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巡视全覆盖,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具体体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巡 视全覆盖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着力于发现问题,表明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空白,对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巡视全覆盖任务确定下来了,关键就在于落实。据统计,中央巡视对象有285个,省区 市巡视对象共8607个,本届任期内完成巡视全覆盖的任务十分艰巨。面对这一形势,首先要坚定信念、迎难而上,更重要的是要打破思维定势,以创新为动力改进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条例要求。
创新任务安排,打好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组合拳”
中央巡视办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中央要求,省区市党委要深刻理解巡视全覆盖的重大意 义,明确党委一届任期内至少对所有巡视对象巡视一次,把实现全覆盖摆上重要日程。这些年的发展中,相同发展阶段的地区、同类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出现的问题具有共性,发展经验相互共享,毛病也互相传染。省区市党委要根据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梳理、分析被巡视地区(单位)存在的问题,摸清底数,为科学决策打好基 础。调查研究分析之后,就要订好规划、排好工期,定好思路、定实措施、定准责任,一项项落实,一步步推进。
条例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 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要结合实际用好用活专项巡视这一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重大创新举措,打好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组合拳”,既可以根据摸底情况开展分领域、分类别的专项巡视,也可以对重要地区、部门的常规巡视和对相关地区、单位的专项巡视联动,做到 “以小见大”“从大看小”。在抓好巡视进度的同时,也要保证巡视质量,高标准完成全覆盖任务。
创新组织方式,探索实行“三个不固定”
实现全覆盖不是就要增加编制、多设几个巡视组。实现全覆盖必须充实力量,但不能一味 地加人。2013年,中央第一轮巡视就探索实行“三个不固定”,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巡视组长不搞铁帽子,一次一授权,建立和完善了组长库。去年,在未向中央要机构、编制和人员的情况下,通过内部挖潜、盘活存量,将中央巡视组增加至13个,解决了干部配备不足的问题。今年,中央巡视机构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实力量,从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审计署、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监事会和省区市纪委、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抽调干部, 参加到巡视工作中来。只要有中央授权,有责任担当,级别低一些的也能当组长;只要有能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就可以抽调到中央巡视组。
今年,中央巡视组实行“一托二”,每轮每组巡视多家单位,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 报,实践证明这更有利于发现共性问题,破解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的难题。省区市也要盘活监督力量,创新组织形式,为完成全覆盖任务提供组织保障。目前,北京、广东等多个省区市已经在巡视中实行了“一托二”,江苏、山东等省则在巡视中采取了“一托三”的形式。同时,要合理配备巡视组专业力量,探索实行模块化 管理,根据人员特点进行分工,形成相对独立的模块,有效发挥每个方面人员优势,协同运转、形成合力。
创新巡视方法,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没有重点就抓不好工作,巡视重点不能泛化,问题就是指向,必须盯住重点人、重点事、 重点问题,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重点人就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事就是“四资一项目”,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对国企来讲,就是“三重一大”方面的 违规违纪问题,对中央单位来讲,就是决策权、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地市县巡视时,要盯住“一把手”,使他们自进入主要领导干部行列起,就受到严格管理监督。
中央巡视办有关负责人强调,要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机制,将协调事项由例外 管理转变成例行管理,实现无缝对接和制度化运作,形成监督合力。专项巡视要突出“专”的特点,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巡视,哪里有情况就巡视哪里,机动灵活、出其不意、直奔主题,冲着具体的人或事去,让人摸不着规律,在较短时间内把问题搞清楚,向“聚焦专项”要 时间,向“密切协作”要效率,向“精准打击”要震慑力。
全覆盖是决心,是努力的方向。中央提出了要求,条例作出了规定,关键在于落实。各省区市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向着全覆盖的目标一步步迈进,坚决完成中央赋予的巡视全覆盖任务,更好发挥巡视工作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记者姜洁)
用好巡视成果 形成更加强有力震慑
——《巡视工作条例》解读之三
巡视成果运用,是发挥巡视监督作用、增强巡视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巡视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其强大生命力的重要保证。中央对巡视成果运用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时,都对抓好巡视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 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指出,更好地发挥巡视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就是要对巡视成果善加运用;巡视工作要取得实效关键是要用好巡视成果,坚持立行立改,强化整改责任,推动深化改革,发挥更大治本作用。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指出,巡视工作成效关键体现在成果运用上,巡视完了就要有结 果,如果发现问题不解决,还不如不巡视,必须善用巡视成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成果运用的各环节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 巡视报告、领导小组听取汇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听取汇报,到情况反馈、整改落实、巡视移交、移交后处理、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公开等,环环相扣、要求具体,为保障成果运用建立了刚性的制度约束。
明确整改责任,以公开促整改
用好巡视成果,发挥好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关键在于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巡视组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巡视反馈工作,按照“分层反馈,直指问题”的要求,将巡 视情况严肃认真地向被巡视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向主要负责人反馈时,要“有一说一”,除涉及其本人的问题外,其他问题和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原则上都要反馈,压实“一把手”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效果。为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反馈意见实行被巡视 党组织与巡视组共同签收制度,立此存照,强化责任。整改情况报告,既要求党委(党组)报送,也要求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在2个月内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
中央巡视办有关负责人强调,要以公开促整改,整改结果既在本地区本部门进行党内通报,又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整改报告中要提供联系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接受党内、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做好分类移交,依规依纪严肃认真处置
这位负责人指出,巡视组要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 的办法,对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要加强综合分析,进行深度挖掘,解剖麻雀、举一反三,把普遍性问题找出来、把教训总结出来,提出治标和治本的对策建议,为推进改革提供“活”情况。要按照重点突出、客观准确、言简意赅的要求,提出分类处置建议。派出巡视组党组织要及时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对巡视成果运用 提出具体要求。
巡视组要根据派出巡视组党组织的决定和具体要求,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做好分类移交工作。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各相关部门对巡视组移交的每一件事项,都要依规依纪严肃认真处置。有关纪律检查机 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意见,并于3个月内 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对巡视移交的专题报告要及时研究,提出处理建议,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参考。
推动全面整改,加强跟踪督办
巡视整改贯穿巡视工作全过程,要结合巡视发现的问题,推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 整改。通过约谈“一把手”、纪委书记,让被巡视单位提前对照已经巡视过的单位所发现的问题,闻风而动,把能够改的先改了。对被巡视单位主动整改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方面的顶风违纪问题,以 及其他明显违规违纪、且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及时移交被巡视党组织,督促查处,通过立行立改、抓早抓小,使党员干部受到党性教育,促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巡视反馈意见,党委(党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把责任压下去、落实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对发现的作风、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违纪违法 问题线索要及时查处,对有问题的干部发现一批、惩治一批、挽救一批。同时,要结合巡视反馈意见举一反三、系统梳理和全面深入解决问题,推动全面整改。
巡视工作要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效果,关键在于巡视成果能够件件有着落。要 建立健全移交问题线索定期通报制度,巡视机构积极会同案件监督管理、组织等部门,跟踪了解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积极开展 “回头看”,巡视过后要跟踪整改情况,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或部门杀个回马枪,看看问题是不是通过整改真的改好了,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是不是真的把主 体责任、监督责任担起来了,对整改不力的推动“再整改”,对一些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持续形成“再震慑”。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震慑作用不大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决不放过。通过巡视回访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巡视工作出新规副省级城市纳入中央巡视范围
近日,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工作条例”)正式发布。中纪委副书记张军就巡视工作条例答记者问时表示,修订条例是因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内容和方式都作了重要调整和改变”。那么, 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在内容和方式上到底做了哪些调整和改变呢?
中央对省级巡视工作由“指导”变“领导”
巡视工作条例改进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明确要求“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这一规定,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区市巡视工作原“指导”关系改变为“领导”关系,是巡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大创新。
条例还明确了巡视组的机构设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由同级纪委书记担任,根据每次巡视任务一次一授权,副组长由同级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纪委。
副省级城市纳入中央巡视组巡视范围
巡视工作条例强调巡视“全覆盖”,明确规定在中央巡视组对省区市四套班子开展巡视的 基础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纳入中 央巡视范围。
巡视方式改进 巡视组有权开展专项检查
对于巡视组的主要工作方式,不仅增加了“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 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还对原条例规定的受理信访、到有关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协助等3种方式 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这一授权性条款,进一步拓宽了巡视发现问题的途径。
巡视情况“双反馈” 整改情况“双报告”
巡视工作条例按照中央要求,总结实践经验,对成果运用要求更严格、规定更具体:
一、明确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职责。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
二、实行巡视情况“双反馈”。明确“经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三、规定整改情况“双报告”。要求“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赋予巡视机构督办职责。强调“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强化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提出“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巡视工作人员越权将被追责
巡视工作条例强调问责和追责,明确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 任,如果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将被追责。同时还明确,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巡视工作人员“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将被追责。(共产党员网)
(黄杏洁 据中纪委网站稿件编辑整理)
信息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