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问题主要是指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为加强机构编制的规范化管理,防止出现“三超”问题,丰县编办坚持严格把好“源头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以“钉钉子”的精神深入推进整改工作。
一、严格把好“源头关”。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领导职数核定原则核定职数,一经核定,不得随意变动,严格审核把关领导职数预审,及时将领导职数预审表与相关部门沟通,完善编制前置审核表,将领导职数纳入前置管理,在源头上控制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加强部门联动机制,组织、人事、编办部门在干部配备、人员调动、编制调整上应以实名制库为核心,将干部人员信息、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等基础性材料共享,在调动人员、配备干部时查看一下基础材料,在核定职数、编制范围内进行调整。
二、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在调整部门机构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坚持“撤一建一”原则,对调整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新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等相关事项均报上级编制部门审批,在本级部门权限内设置机构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涉及重大编制机构事项的,提请编委会研究,经编委会审批同意后,再依序办理。
三、严格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保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高压态势,念好机构编制管理的“紧箍咒”,会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对各部门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同治理“三超”等问题。强化编制就是法律意识,对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行为进行问责、究责;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编制考核机制,将执行机构编制制度、实名制管理等纳入将要实施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中。(丰县编办 宗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