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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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现行《安徽省定价目录》是2010年颁布实施的。5年来定价目录的施行对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如今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因此去年起安徽省着手对其进行了修订。
列入新版《目录》的定价项目包括12项、定价内容61项。12项定价项目分别为:供水、电力、天然气、城市供热、交通运输、文化教育旅游、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养老服务、基本殡葬服务、环境保护、居民住房、重要专业服务。
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放开了部分竞争比较充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包括两碱以外工业用盐、民爆器材、瓶装液化气、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地方 医保用药等省管药品、医院制剂和中药饮片价格、内河港口、汽车轮渡、电信业务、铁路民航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公路运输中国防战备客货运输价格和国有土地基准价等12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时,放开了具备竞争条件的专业服务政府定价子项目,包括图书馆服务、消防设施检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等40项。
同时,新版定价目录缩小了政府定价范围,在政府定价项目中,对非基本医疗、养老和殡葬服务价格,非利用国家自然文化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 格,有线电视增值业务服务和付费节目收视标准,非前期住宅物业服务收费,非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等不再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此外,新版目录还对定价项目进行了合理合并。
新版定价目录有哪些特点呢?安徽省物价局副局长程双林表示,与现行定价目录相比,新版目标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放权的决心大。凡已形成竞争或具备 市场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实行市场调节;凡部分环节具备竞争条件的,放开部分环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与现行相比,新版《目录》的政府定价项目精简了70%。同时,新版目录下放力度大,按照事权统一原则,把事权在市县的商品和服务定价权基本授权给市县,将61项定价内容中的28项(约占 45.9%)下放给市县人民政府。(记者汪乔)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