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愿担任人民监督员,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严守纪律……”
据悉,安徽省作为全国首批十个试点省份之一,自去年10月启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安徽省司法厅根据实施方案,经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拟任公示等程序,在全省范围内同步选任了489名人民监督员,其中省级人民监督员25名,市级人民监督员464名。
根据人民监督员分级培训原则,安徽省司法厅举办了此次省级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初任培训。培训合格后,2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将正式上岗。他们监督范围在原有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基础上,增加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的”、“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等情形。(人民网)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