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理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体制,切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按照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39号)要求,近日,琅琊区对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在不增加事业机构和编制数的前提下,采取“撤一建一”的方式,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主要职责将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承办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人员、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及仲裁员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负责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有重大影响的群众性突发事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对全区劳动合同解除及备案;承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