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要求,宣城市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现场会召开后,立即建立了以市国土资源局为牵头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二是深入调研,夯实基础。
三是确定方案,稳步实施。经过多次调研、汇报,市编委日前对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进行了批复。市级将市住建委房屋登记职责划入市国土资源局,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在市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挂牌,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合相关机构人员编制。县级统一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在县级国土资源局挂牌,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时要求市、县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工作进度,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进行机构整合、人员划转、平稳过渡,确保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