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赵春主持召开宿松县编委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

访问次数: 3976                        发布时间: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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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上午,宿松县县长、县编委主任王赵春主持召开县编委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研究通过了县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确定了政府职能转变、机构调整、行政编制调剂等相关内容。县领导姜奎堂、胡海生、丁伯赞及县编委委员出席。

会议审定了县编办关于县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初步意见,并对下一步具体实施进行了安排部署。

王赵春强调,要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印发“三定”规定,并抓好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设立机构、定编定岗定员,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部门按照“三定”规定协调有序运转。县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改革平稳实施、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据悉,本次县编办是按照分类审定、总体平衡、权责明晰、设置规范、适度从紧、体例统一、沟通一致的思路,对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进行了详细审定和合理设置,坚持在全县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的前提下,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对有关部门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适度调整,做到职能弱化的做减法,任务加强的做加法,以体现机构编制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人员调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