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定了县编办关于县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初步意见,并对下一步具体实施进行了安排部署。
王赵春强调,要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印发“三定”规定,并抓好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设立机构、定编定岗定员,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部门按照“三定”规定协调有序运转。县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改革平稳实施、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据悉,本次县编办是按照分类审定、总体平衡、权责明晰、设置规范、适度从紧、体例统一、沟通一致的思路,对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进行了详细审定和合理设置,坚持在全县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的前提下,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对有关部门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适度调整,做到职能弱化的做减法,任务加强的做加法,以体现机构编制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人员调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