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原则,将由原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工商数据共享。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自
访问次数: 3612 发布时间:2015-10-1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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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原则,将由原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工商数据共享。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