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合肥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巢湖市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巢湖市将于
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式,将由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两个部门分别核发的三个不同证照,改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登记部门审核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巢湖市编办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