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一建”工作是当前基层反对“四风”和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含山县编办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针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人员管理问题,含山县出台了《关于加强镇(园区)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严格人员借调程序。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县委组织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试用期人员不得借调。二是编外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从通知执行日起,各镇(园区)、村(社区)一律不得新增编外聘用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聘用的,原则上实行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名单必须经镇(园区)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同意确认;鼓励并提倡镇(园区)、村(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镇(园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应在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已聘用未签订合同人员要实行补签;已签订但不规范的劳动合同要重新签订。四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对未参保或参保不全的聘用人员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县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五是加强其他人员管理。加强对在镇(园区)、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和基层特定岗位人员日常管理和考勤考核,对未假脱岗的要及时向县组织部或人社局报告。
通过建立制度,彰显专项工作成效。同时也加强了制度建设的执行力,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镇(园区)工作规范化管理进程,有效提升我县镇(园区)服务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