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编办制定出台编委会工作规则

访问次数: 3859                        发布时间: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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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建设促机构编制工作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促使编委及其工作部门各项工作有规可依。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编办参照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蜀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办事机构

    针对政府机构改革中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任务不断增加强化的实际,进一步明确了编委会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职责分工、机构改革、监督检查等方面的10项主要职责;再次明确区编委办为编委会常设办事机构,在编委会议期间承担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文件草拟工作、会议决议的实施工作等多项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制度和审批权限

    明确区编委会的工作制度,制定了严格的议事制度和到会人数要求,明确了编委会议的议事内容和议事原则,规定了报蜀山区委、区政府审批的事项有5项,报蜀山区编委审批的事项有4项。

    三、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和行文方式

    根据审批权限、内容和行文惯例,进一步规范了编委会和编委办在议题审议审定、文件审核、拟稿、签发、行文等方面的程序,明确了职责,提高了效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