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滁州市关于2015年推进筒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文件精神,天长市编办协同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等部门,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清理改革工作,开展了涉企乱收费治理活动。
在治理活动中,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且未经国务院批准,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反规定擅自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对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降低的收费标准,要逐项落实到位。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整合重复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动态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省级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收费监督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并查处乱收费行为。
通过监督检查,天长市各职能部门涉企收费有依据、有标准,做到依法收费,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