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创新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

访问次数: 664                        发布时间: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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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办理公开听证 跟踪监督

 

考虑其初犯且有自首情节,在押期间有明显悔罪表现。综合案情特点,建议暂时不予羁押,变更为取保候审。12月22,针对一起职务侵占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捕后是否予以继续羁押的公开听证会,在芜湖市检察院举行。

    这样的听证会是芜湖市深入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全国试点的重要举措之一。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内容,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 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该项审查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一项新的重要职责。

    去年8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大学联合开展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全国试点项目在芜湖市启动,该市检察机关被选定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项目实践调研 基地。一年多来,中国人民大学多位专家学者数次来芜湖进行调研、座谈和论证。在此基础上,芜湖市检察机关同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深入合作,积极探索羁押必要性审查试点创新,破解过去普遍存在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一押了之现象。 经充分商讨和反复征求意见,芜湖市建立统一受理登记案件制度,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案件管理中心受理、登记,并建立台账,杜绝以往多头登记造成的混乱无序状况。为避免多部门职能重叠,芜湖市制定归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由监所检察部门承担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公诉、侦监等其他部 门不再介入,只需协作配合案件审查。

    公开听证制度,对羁押必要性审查试点意义重大。为此,芜湖市检察院从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17名人员,组成羁押必要性审查听 证委员会,通过引入第三方成员,以公开听证形式听取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和其他有关单位人员意见,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力促案件审查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为从制度上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经羁押必要性审查释放后能管得住,芜湖市还建立后续跟踪监督制度,从根本上破 解一押到底”“一放了之的难题。

    “这项制度体现国家对公民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彰显了司法文明和法治进步。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说,芜湖市在全国先行先试、初步建立起切实可行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应不断摸索好的经验做法,为全国提供一个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样板。截至目前,芜湖市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09例,被办案部门采纳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08人,采取听证形 式审查案件17件,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编后】 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改以往为方便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而对当事人一押到底的做法,是法治理念和人权保障的进步。芜湖市细化羁押必要性审查标准,通过第三方人员介入公开听证,有助于规范检察权行使,提高司法透明度。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