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6个市全部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

访问次数: 837                        发布时间: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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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讯(记者 黄娜娜) 2月2日下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淮北市等五个设区的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决定公布之日起,淮北、亳州、六安、马鞍山、黄山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至此,安徽16个地级市全部获得地方立法权。

  20153月,《立法法》作出修改,地方立法权扩至所有设区的市。根据修改后的《立法法》,2015521,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全国第一个做出决定,确定宿州、蚌埠、阜阳、宣城、池州、安庆市等六个设区的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924,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再次做出决定,确定滁州、芜湖、铜陵市等三个设区的市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经过积极筹备工作,日前,淮北、亳州、六安、马鞍山、黄山市等五市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开始行使立法权的申请。经过常委会表决通过后,连同合肥、淮南市,安徽省16个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均可以行使地方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工作在安徽圆满完成。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