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和标准 由经济困难调为低收入

访问次数: 822                        发布时间:20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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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讯(实习生杜陈晨 记者 汪乔) 记者从22召开的安徽省司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6年,我省将逐步形成城乡融合的新型法律服务体系,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低收入标准。

就学就业被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据悉,2016年我省将完善法律服务资源和法律服务需求信息发布机制,推动专业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配置,引导城市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流动、向欠发达地区延伸,逐步形成城乡融合的新型法律体系。

  安徽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把就学就业等与民生紧密相关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低收入标准,并开展法律援助扶贫工作,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同时,推动法律援助纳入党的群众工作范围、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民办实事和民生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考核。

  为推动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我省将出台《刑事法律援助实施细则》,将不服生效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2020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体将位居全国前列

  在部署了2016年司法工作的同时,会议还规划了接下来五年的发展蓝图。

  记者了解到,十三五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安徽现代司法行政体系,到2020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体位居全国前列,服务类指标力争中部地区领先,管理类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在建设法律服务体系上,到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机制健全、高效运行,执业律师达到人口总数的0.15‰公证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全面完善,公证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公证员人数达到450人以上。基层法律服务布局结构更加合理,实现农村法律服务全覆盖。法律援助整体工作达到中部地区先进水平,人均办案数量和质量位居全国前列。人民调解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全覆盖,矛盾纠纷调解率保持95%以上。

  在司法保障体系的建设上,到2020年,司法鉴定优化发展,依法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鉴定机构省级以上资质认证认可达到85%以上。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