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农业”和“非农业”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

访问次数: 499                        发布时间:20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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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讯 据池州新闻网报道,217日下午,《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会在池州市公安局举行。《意见》最大的亮点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进一步放宽了来池州市城镇落户的条件。这标志着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据介绍,《意见》的出台是为了积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使得更多市民能享受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放宽了来池州市城镇落户条件,继续落实来池州市购房落户优化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加强人口信息管理,妥善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扩大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加强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

  据了解,相比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池州市《意见》主要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进一步放宽了户口迁移条件,在池州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赁房屋的人员随迁人员放宽到近亲属;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对现有居民持有的户口簿不要求统一更换,但对群众主动申请的予以免费更换。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尽快研究出台配套措施逐步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等制度。

  《意见》特别提到,将建立完善公民如实申报户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如实申报户口、随意更改户口登记主项信息的公民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一人只有一个户口,确保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权威性,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意见》鼓励外来人口到池州集聚,扩大城市公共服务的覆盖面,让更多的市民更好地享受到城市发展的成果。同时也将加强人口信息管理,更好地保障池州市居民的合法权益。据了解,池州市公安局正打造公共服务管理网络平台,突出服务与管理相融合的理念,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市民。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