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日前,阜阳市出台了《阜阳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办法》明确了机构编制管理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中央、省和市部署的重大改革、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等八项考核内容,年底由市编办组织考核小组,采取现场核查资料、抽查部门(单位)、专项调查等方式,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机关根据考核对象得分情况,确定优秀、良好、一般三个考核等次,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对考核发现的违规行为,责成限期纠正,对需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