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一 二(摘要)

访问次数: 633                        发布时间: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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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水污染防治情况
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20151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摘要公布如下。

  一、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考核。 《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于20151229印发。明确各级政府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省政府成立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强化协调调度,促进河道水质和水环境持续改善。省政府将与各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监督督促,健全完善水污染防治监管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重点,城乡水环境治理协同推进。加快推进淮河、巢湖、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全面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抓好种植业污染防治,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启动农村生活垃圾3年治理行动,加强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结构升级,严格重污染行业项目的环评审批。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中水回用试点。

  三、加大力度,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快备用水源建设,推进各地老旧管网的改造更新。建立城镇供水水质监测制度。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

  四、创新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引入市场化运营模式,创新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实施生态补偿。

  五、健全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与检察院、法院的协作。完善流域协作机制,推动上下游联动协同治污。强化信息公开,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深化农村改革
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20151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深化农村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摘要公布如下。

  一、统筹推进土地确权颁证,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指导和督查调度,落实县负总责、村为主体、乡镇推进的工作责任,确保2016年底基本完成全省试点任务。加快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地一体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以市县两级市场为重点,以乡镇服务站点为基础,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二、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采取财政奖补、金融支持等措施,加大对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强化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探索建立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和对受让方先交租金后种地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防止非粮化、非农化

  三、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实施主体培育示范行动,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积极打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加快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发展股份合作,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落实用地、用电、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难、融资难、保险难等问题。

  四、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建设。构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激励机制,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开展政产学研推融合试点,开展瓶颈和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进一步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公益性服务体系,完善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大力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探索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经营性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111”示范创建活动。

  五、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健全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全面实行因素法分配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完善涉农金融组织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切实增加涉农信贷资金投入。支持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发展,加快构建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全面落实和推进主要农作物保险覆盖直接物化成本政策。

  六、统筹推进农村其他领域改革,全面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稳步推进水价改革,研究探索水权交易制度。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两证一书制度。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导和规范林权流转,促进林权抵押贷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基层社、联合社体制和社有企业改革。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支持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粮食,消化粮食库存。加大仓储能力建设,实施跨省移库,严格执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防止农民卖粮难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