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地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大“瘦身”

访问次数: 638                        发布时间:20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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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仅保留5项税务行政许可

 

中安在线讯 据滁州网报道,近日,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要求,截至目前,滁州市地税审批权大瘦身,地税系统3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仅保留5项税务行政许可,减负近九成。据悉,保留的5项分别是: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取消行政审批不是不再管理,而是调整、改进、完善管理的方式,下一步地税部门将加强后续管理,制定了一系列后续管理的办法,不断提高税收工作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全市地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部署和安排,从政治、大局和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高度,转变观念、创新举措、放管结合,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厘清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边界,避免和防止越位、错位、缺位,能放的坚决放到位,该管的严格管到位,全力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