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编办认真做好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机构编制保障工作

访问次数: 4303                        发布时间: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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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怀远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函》(皖民地函〔201663号),对我县城关镇与荆芡乡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销城关镇、荆芡乡,设立荆山镇、榴城镇。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怀远县编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按照“不增加编制、不增加领导职数、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 和“保持编制、人员、财物、资产不动”的原则,细致梳理行政区划调整范围内机构编制情况,认真搞好调查研究,以实际工作需要为出发点,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提出科学合理的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精心组织实施,为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刘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