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深耕试点 分步拓展——安徽省探索推行机构编制审计工作

访问次数: 3563                        发布时间: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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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编办指导下,安徽省编办以夯实基础、深耕试点、分步拓展为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机构编制审计的方法程序、审计评价、责任界定、结果运用和协作机制,逐步形成了配合协调、操作简便、成效明显的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模式。

一、夯实基础

(一)坚持问题导向,合理确定机构编制审计内容。省编办结合近年来机构编制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梳理了擅设机构、擅批编制、超职数配备、超编进人、条条干预、统计失真等10类典型性、多发性、反复性痼疾,列入和审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审计工作的意见》,作为机构编制审计的重点内容,做到目标清晰,有的放矢。

(二)坚持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审计机关配合协作。机构编制审计增加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新切口,是机构编制管理手段的丰富和创新。省编办强化部门间工作协作,积极争取审计机关的重视和支持,既做“配角”又当“主力。成为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后,推动《安徽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和工作规则》修订,增加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相关职责。

(三)坚持基础先行,不断完善机构编制数据信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的建设和运用,推动编制数据数据编制的转变。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基础上,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实现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际配备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对应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借助数据库,快速形成省、市、县、乡机构编制事项的数据清单,实现各层级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规模分析和分项统计,为机构编制审计提供可靠的数据保障。

二、深耕试点

2015年初,安徽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后,省编办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4家省直单位和省属高校的机构编制文件资料。为确保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稳妥推进,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省编办避免大水漫滩,选择3家省直单位,3个省辖市,开展审计试点,努力通过解剖麻雀,摸索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内在规律。

(一)在审计程序上,力求全程介入。一是在审计准备阶段,省编办提供被审对象机构编制相关材料,提出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的建议,参与讨论完善审计方案。二是审计实施阶段,省编办派员参加审计组,提供机构编制政策咨询和业务培训,审计核实被审计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牵头撰写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三是审计扫尾阶段,省编办在听取被审对象反馈意见基础上,对机构编制管理违规事项进行认定,撰写审计报告,提出整改、处理和审计结果运用的意见。四是审计整改阶段,指导督促存在问题的审计对象开展整改。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典型问题将予以公开通报。

(二)在审计重点上,做到各有侧重。省直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相对规范,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职责配置、机构设置或者编制、领导职数配备事项;是否存在变相增设机构,擅自撤并机构;是否存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事项。省直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模较大,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混用、挤占、挪用编制事项;是否存在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事项。省辖市机构编制事项层级复杂,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超越权限或限额设立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性质;是否存在超越权限审批编制种类、编制事项;是否存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事项;是否存在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事项。

(三)在审计方法上,体现灵活实用。坚持在实地审计中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摸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审计方法。一是借助文书资料。如查阅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纪要和单位发文记录等,重点筛查涉及人事任命、评比表彰等内容,寻找超职数配备、条条干预等线索;查阅最新的干部名册、通讯录、工资发放人员名录等,寻找擅自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等线索。二是比对外围数据。查阅组织人事管理系统、工资统发系统、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等电子数据,比较任职年限、职务职级、工资标准等,寻找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统计失真等线索。三是利用信息技术。如借助审计AO系统的查询功能,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查找数据逻辑疑点。四是强化协作配合。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和审计工作特点,加强工作交流,相互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审计人员工作能力,努力提高审计工作针对性和工作效率。

审计发现,部分被审单位存在利用评比表彰、评估考核、重点工作推进等名义干预机构编制事项,以及擅设机构、超职数配备等问题。审计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到位。市县两级也积极加大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探索力度,省辖市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已全面展开。

三、努力方向

机构编制审计是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重要手段。安徽省在实践中摸索了一些做法,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机构编制审计的实践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一、加快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近年来,各地在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上取得了长足进步,比如安徽省2014年重新修订了《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两个政府规章。但是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随意性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因此,需要加快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进程,在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确立职能配置规则、控制人员定额和领导职数比例等方面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并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三定的修订,使得机构编制审计有可依。

二、推行机构编制审计标准化。目前,各地在机构编制审计实践中摸索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这些智力成果不成体系,需要固化和整理,为今后全面实施的机构编制审计提供经验和参考。比如将机构编制审计的方法、程序、评价,以及责任界定、结果运用、协作机制、文件法规等内容,整理编辑成机构编制审计手册指南,作为权威的机构编制审计工具书;将典型性、代表性的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案例加工为模板,以近似的个案来指导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推进机构编制审计的标准化,真正使审计经验好用、管用,发挥更大效益。

三、探索机构编制审计效益化。绩效管理是行政管理的趋势和方向。机构编制作为稀缺的执政资源,提高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益,也是机构编制审计的题中之义。一方面,机构编制管理上普遍存在绩效方面的问题,如市县编制总量不均衡,管理基础、管理能力和水平不平衡,管理粗放等等,需要引入绩效管理的手段;一方面,机构编制实名制大数据建设成果和计算机审计的强大运算功能相结合,为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做好了技术储备,可将效益审计理念引入机构编制审计中来,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增有减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