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编办颁发首张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访问次数: 1299                        发布时间:20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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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市编办为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发第一张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这标志着我市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全面启动实施。

新的18位统一代码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是机关群团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不同于以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新的“身份证”没有期限,且终身不变。一旦单位刊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机构名称、地址、负责人),就要重新制证,但代码不变。

即日起,原已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证书刊载信息无变更的,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书刊载信息有变更的,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按变更后的信息填写并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及需要变更信息的相关证明,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相关表格可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下载打印。

机构代码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现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转变、资源从分散到统筹转变、流程从脱节到衔接转变,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减轻法人和其他组织负担奠定基础。根据部署,在2017年底前的过渡期内,原单位使用的组织机构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存。过渡期结束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停止使用,一律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办理相关业务。我市机关、群团赋码发证工作采取集中时间方式办理,要求20167月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