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副主任顾少林作了动员讲话,强调了“六个明确”:一是要明确重要意义。监管细则的制定是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需要,是部门依法行政、加强自身监管的需要,是优化升级,深化“两单”制度改革的需要,是盯住目标,落实“两单”制度“顶层设计”的需要;二是要明确总体思路。强化监管是重点,要理清监管细则与其他改革任务之间的关系和脉络,协调推进“放、管、服”不断深化;三是明确主要任务。细则是对部门自身、市场主体、权力流程的监管,要分类逐项制定监管细则;四是要明确工作方法。要认真学习文件要求,研究参考模版,借鉴省直单位做法。五是要明确主体责任。这项工作是需要“一把手”亲自抓的工程,是要举全单位力量才能完成的工程,各业务科室应该是主要的承担者,单靠法规科或者行政审批服务科是很难制定好监管细则的;六是要明确完成时限。市直各单位要在2016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本部门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及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基准(初稿),8月底前依程序报市政府备案,各县区要在10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市编办行编科科长郑海林讲解如何编制监管细则,对权力运行监管细则架构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为各单位编制监管细则提供了参考模板和要素,对监管细则编制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要求等做了进一步说明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