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编办积极协调合铜黄高速枞阳段交通警察管理机构划转工作

访问次数: 5280                        发布时间: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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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安庆市铜陵市六安市淮南市部分行政区划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9号)精神,枞阳县由安庆市划归铜陵市管理,包括合铜黄高速枞阳段交通警察机构在内的管理体制必须要进行相应调整。

为了确保合铜黄高速枞阳段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承接区划调整后的监管职责,铜陵市编办积极协调、主动作为。一是积极向省编办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加快有关机构编制划转工作推进速度;另一方面主动与安庆市编办加强对接,了解机构编制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摸清家底。

经过努力,近日,省编办下发《关于安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划转铜陵市管理的通知》(皖编办〔201626号),将安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安徽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直属支队安庆市四大队)划转铜陵市公安局管理,并更名为铜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同时,相应将铜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更名为铜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

目前,铜陵市编办正在协调两市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做好相关编制、人员划转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