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注重在清权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落实“四化”,把“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是清单思维常态化。建立了县乡两级贯通的,政府权力、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三位一体”的权责体系,县级权力事项从4745项减少到2102项,乡镇权力事项从199项减少到106项。权责清单公布后,县编办并未一“晒”了之,将其作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基础性工程,持续深入推进,先后两次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开展部分县直部门“三定”修订,真正做到“照单行权,按图办事”,把清单思维运用到政策落实、公共管理、作风建设等各个方面,通过减权放权激发市场活力,贴近群众惠民便民服务,公开透明实现广泛监督。
二是衔接落实规范化。先后四次开展省、市政府取消和调整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规范政府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法定依据、法定期限、法定条件等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主体、事项、流程确认,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推进工商前置改为后置审批改革;对取消和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变相审批;对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坚持权力与责任同步承接,调控与监管同步加强。
三是权力监管细则化。认真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针对保留、取消、转移的权力事项,以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细则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善“1+X”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制度,探索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权力运行机制。
四是服务清单制度化。在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建立基础上,同步建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清单,并逐步探索建立县级政府公共服务清单,将政府依法依规提供的“端菜型”服务与群众需求的“点菜型”服务结合。稳步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探索将中介服务清理范围由行政审批扩展到与政府相关的各类权力事项,建立全口径中介服务清单,真正实现服务事项“清单管理”。
